主观与客观

 

主观,指人的意识、思想、认识等;客观,指人的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或认识对象。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中的基本问题。唯心主义颠倒主观与客观的真实关系,提出主观决定客观,否认客观的独立性和主观对于客观的依赖性。机械唯物论虽然承认客观的独立性及其对主观的决定作用,但不懂得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性和反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全面科学地解决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认为主观与客观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客观不依赖于主观独立存在着,客观决定主观,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和反作用于客观,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并指出主观与客观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一致,不是僵死的,而是一个过程。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其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由于主观认识受社会历史条件、阶级地位(在阶级社会中如此)和科学知识水平等等的限制,使主观认识常落后于客观实际,主观与客观之间常产生矛盾,这个矛盾,只有经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包括失败的教训),才能逐步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邓小平强调指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4页)

 

有时亦用主观指认识上的主观片面,不从实际出发,主观地看问题;用客观指观察、认识的

客观性,从客观实际出发,客观地看问题。

 

简单一点就是

客观:就是指自然界,大自然存在的物质。实际存在的。绝对的。具体的物质。

主观:就是指你的思维。抽象的东西。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

 

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相对立的哲学基本派别。它对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作了正确的回答,承认宇宙统一于物质,精神或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客观物质世界离精神而独立存在,人的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唯物主义通常总是反映先进阶级或集团的利益的。在中国,唯物主义的代表有战国时的荀子,东汉的王充,南朝的范缜,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清代的戴震等。在西方唯物主义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古希腊罗马的朴素唯物主义;十六—十八世纪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或机械唯物主义;十九世纪以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哲学。(《辞海》1989年版缩印本)

 

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是同唯物主义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它错误地回答了意识和物质即思维与存在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是世界的本原,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它根本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真实关系。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精神看做是世界的本原,认为世界存在于“我”的意识之中,是“我”的感觉、观念的产物。代表人物有中国的王守仁,他提出“心外无物”,认为世界不过是他心中的一个假象。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某种神秘的“客观的”精神,如“世界理性”、“理念”、“绝对精神”等。唯心主义是信仰主义的一种精巧圆滑的形式。

 

唯物主义

 

客观唯物主义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认为自然规律改变世界,推动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人们不能改变客观世界,认为客观世界是不可知的,客观世界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发展变化的,人们既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也不能利用客观规律。

 

把客观世界看作是纯物质的世界,但人类对客观世界是不可认识的(即不可知论),意识不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以及人们不能按照人的意识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这是客观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客观唯物主义是客观机械唯物主义、客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客观四维唯物主义的基础。客观唯物主义在实践中则是客观机械唯物主义、客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客观四维唯物主义的综合表现。

 

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和存在根源唯心主义的基本类型有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把主观精神作为惟一真实的存在和世界的本原,客观事物以至整个物质世界都是这种主观精神的产物。其荒谬之处在于它必然导致“唯我论”。

2)客观唯心主义把某种脱离任何个人的精神变为独立的存在,并把它作为世界的本原(例如理、理念、宇宙精神、绝对观念等),其荒谬之处在于以哲学化的方式承认“宗教创世说”。

3)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人的认识不是直线式地进行的,而是近似于螺旋的曲线,这一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都可能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直线,这条直线会把人们引到唯心主义的泥坑里,而利益和政治需要则会把它巩固下来。把人的认识过程中的某一特征、成分、片断、方面加以夸大,使之绝对化,造成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分离,这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

 

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J.狄慈根1886年出版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在哲学领域中的漫游》一书中,狄慈根用这一概念表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后来G·V·普列汉诺夫也是这样表述的。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在讲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时,还用过完备的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等概念。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互相渗透密不可分的,它们的有机统一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是客观世界的最一般规律的自觉反映。它看到物质的原因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基础,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它认为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这一高度组织的物质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又是彻底的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它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是一切现象自我运动的根据的客观真理。

 

辩证唯物主义是人类认识发展史的科学总结,它建立在现代科学和先进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并随着科学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

 

产生和发展

在哲学发展的历史中贯串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同时也交织着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辩证唯物主义是对哲学发展中积极方面,即唯物主义因素和辩证法因素的吸取、发展和升华。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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